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机构询价公告
各有关供应单位:
因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服务商。现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元市经开区石盘工业园区,总投资12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20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建设年产2000吨铝基复合负极材料生产线1条、年产500吨电解液生产线1条、年产0.2GWh新型铝基电池电芯生产线1条以及年产0.2Gwh新型铝基电池模组PCK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研发中心、倒班房、库房、高温静置车间等设施,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占地93.7亩。
三、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一)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需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供应商能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供应商需协助采购方办理水土保持监测,提供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最高限价
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实行最高限价,最高报价不高于50000元。
五、技术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资质,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类似业绩并能按期规范完成任务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具备所承担技术服务类型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如有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不良记录或往年完成项目质量不好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文件
(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报价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询价期限
本次询价期限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4日。
八、中选方式
采购单位将按照询价要求,在同等质量、服务内容前提下,以最低报价选择技术服务单位。
九、报价方式
以上材料请进行密封并在询价规定时间送至利州区万源新区国投大厦(也可报送盖章扫描件至邮箱495356803@qq.com)。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483649315。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国投大厦23楼中科瑞能项目组。
附件:报价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