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2024-2025年度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广元发展集团
发布于: 2024-08-2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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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50亿元,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致力于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头部功能性企业,助力通道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环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重点实施产业引导和资本运营。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谈判申请人、服务内容

(一)采购人: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谈判申请人:参与本次谈判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立、产业投资、企业改制、股权转让、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破产清算、债权债务、上市、基金及重大经营活动);

2.起草、审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战略合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内不限次数);

3.参与投资项目审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内不限次数);

4.参与采购人风险化解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内不限次数);

5.为采购人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支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期间内不限次数);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公司投资业务评审委员会并发表意见;

7.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股权投资案例等专业化信息服务;

8.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培训不低于四次;

9.应采购人要求随同出差,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出差目的地位于四川省地域外的,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硬席列车的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含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的普通舱和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出差目的地位于四川省地域内的,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10.应采购人要求每个月在采购人处值班天数不少于2天,期间所产生的公杂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11.按照采购人要求列席公司党委会、总办会、董事会、项目专题会议等并发表意见,期间所产生的公杂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服务期内不少于五次);

12.每季度向采购人法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果;

13.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符合法律顾问职能职责的内容。

二、采购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

(一)资金来源:采购人自有资金。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应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拥有企业设立、资产处置、并购重组、产业投资、破产清算、银行金融、基金运作、证券从业、辅导上市、债权债务、供应链产业、矿业权、数字产业等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行业主管机关2024年度年检合格。

(五)注册地在四川省内的律师事务所,其专职执业律师应不少于20人;全国性的律师事务所其专职执业律师应不少于50人,其中在四川省内的执业律师应不少于20人。

(六)未受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处罚。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服务年度(按365天计算)结束。

(二)付款金额:单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对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少于30(含30)项,按报价的50%支付;大于30小于35(含50)项按报价的70%支付;大于50项报价的100%支付。响应不及时或有明显错误,每出现一次扣报价金额的1%。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金额)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20%。到期后,根据实际项目量、扣费金额和考评进行结算,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谈判申请人的人员因本项目赴现场参与谈判、或后期在采购人处值班、参加相关会议等产生的出差费、交通费、住宿餐饮费、会务费、劳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但应采购人要求随同出差,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出差目的地位于四川省地域外的,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硬席列车的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含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的普通舱和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出差目的地位于四川省地域内的,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起至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国投大厦23楼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报名要求

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二)负责人报名的,提供《负责人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负责人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谈判申请人团队资料(盖单位鲜章),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备查。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0:00。

(二)谈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国投大厦22楼会议厅。

(三)备注:

1.《响应文件》必须在报名谈判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并作好密封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发布媒介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06443405

电子邮箱:2513523114@qq.com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国投大厦23楼

 

 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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