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机构询价公告
为加快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结合实际需要,广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聘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勘察、总图、卫生等规定必须审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提供后续服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经开区石盘工业园区。
3.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等,建设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安装工程,并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等附属工程。项目占地面积93.7亩,总建筑面积约39037.59平方米,项目具体指标根据最终报规报建文件为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服务期限及内容
申请人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文件后1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勘察、总图、卫生等规定必须审查的项目(含专项审查)的审查、网报及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三、采购限价
最高限价:2.1元/㎡,暂按建筑面积39037.59平方米计算合同总价为84321.2元,最终施工图审查费用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送审建筑面积结算。
四、采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五、服务费支付
申请人完成审查、网报、备案等全部工作,出具审查报告及合格书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审图费。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申请人属“川建通告〔2021〕19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的通告)或川建通告〔2023〕4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认定名录变更认定范围的通告)”名录内单位,满足本项目图审及备案所需资质且至少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资质;
(2)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咨询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具有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他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一级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企业成立不足6个月的,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的社保连续缴费证明资料。
八、报价规则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合上述服务内容一次性书面报出不可更改的《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报价单》。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7:00。
九、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缘新区胤国路国投大厦23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64926220
十、其他
本次公开询价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根据收取的各申请人新型电池(一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报价单报价情况,在相关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与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申请人签订服务合同。
报价单见附件。
附件1: